一、瀏覽教務部主頁,登陸教學管理系統,賬號密碼與綜合教務系統一致。

二、登錄后,在左側菜單欄中點擊緩考學生管理--緩考申請—填寫緩考申請單。

三、如下圖將相關信息填寫完整后提交。

四、經學生所在學院教學副院長及教務部逐級審批,當審核進度顯示為“審核
通過”后,點擊下載并將該緩考申請表打印兩份,隨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一并送至
所在校區教務處蓋章后,該課程緩考方予生效。.


五、緩考申請表原件分別由教務處及學生所在學院教學科研辦公室留存,復印
件送相關緩考課程任課教師留存,任課教師據此表把該生成績記為“緩考”。